为加快推动射阳县域虚拟电厂建设,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促进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印发,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制定背景
《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等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开展虚拟电厂建设,江苏省同步印发了《关于促进我省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1198号),提出2030年全省建设100个虚拟电厂项目。我县抢抓虚拟电厂发展机遇,依据国家、省市部署,结合射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制定过程
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我县起草了《促进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的实施意见〈初稿〉》。4月份,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充分吸纳。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同时分别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5月2日,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
主要内容
《方案》共四部分、九条具体措施,核心内容如下:一是总体目标。分阶段明确建设任务,2027年底建成县级虚拟电厂1个、调节能力达2万千瓦以上;2030年底调节能力突破5万千瓦、建成园区级虚拟电厂1个,形成成熟规范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二是鼓励虚拟电厂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县级虚拟电厂建设,鼓励建立资源聚合平台,实现虚拟电厂电力数据实时监测,对符合条件的本地虚拟电厂项目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三是推动可控负荷有序发展。推进智能微电网建设,到2027年底,微电网数量不少于8个;到2030年底,微电网数量突破15个。提升充换电设施车网互动水平,对于建成且具备V2G功能的充电设施,根据设备容量、参与调峰的情况给予相应奖补。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项目落地,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企业用户投资建设新型储能设施、蓄能设施。四是拓展市场交易领域。鼓励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有序参加需求响应。2030年底前,对接入本地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的企业,在省级补贴基础上,给予地方响应补贴。支持拓展综合能源服务,对聚合分布式光伏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的主体实行梯度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