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桶及果壳箱内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桶及果壳箱内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中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桶及果壳箱内桶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5.05万元
4、最高限价:35.05万元;其中:垃圾桶2000只,最高限价为32.4万元;果壳箱内桶500只,最高限价为2.6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每项产品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拟采购垃圾桶2000只,果壳箱内桶500只;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供货完毕,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时间: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供应商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由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磋商文件制作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cgsxmgl@163.com)中。上述材料均应原件扫描(如原件是彩色件,则扫描件须是彩色)。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递交报名材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报名联系人:邓女士;手机号码:13681658222)。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文件制作费用: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磋商文件出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支付宝账号:13681658222,姓名:邓芳芳;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国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五洲国际B5号楼25F)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国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五洲国际B5号楼25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以优盘作为存储介质)。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供应商资质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近期税收缴纳凭证、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声明函、资质证书等】必须带到开启现场签收【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质材料原件到开启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响应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3、磋商文件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射阳县城市管理局”网。
4、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人民东路54号
联系人:姚建中
联系电话:18252257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国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五洲国际B5号楼25F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15-6588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