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必要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年度目录,有利于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责任,从源头上防止随意决策,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目录》编制过程
目录编制工作于年初启动,县司法局向各相关部门征集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梳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备选项目。在征集论证中,坚持合法必要、科学可行、聚焦重点,对建议事项逐项分析研判,加强与承办单位沟通衔接。经与有关部门对接情况,确定2项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形成《射阳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并报县政府同意。
三、《目录》主要内容
目录内容共两个项目,分别为射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布射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其中,“十五五”规划纲要事关全县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关系被征地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
四、下一步工作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加强跟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决策事项按程序高质量完成。
关于决策事项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关于目录调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