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计划》的目的
为规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就2026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作出安排。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载体,其制定质量直接关系依法行政水平,关系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通过年度计划管理,可以增强文件制定的前瞻性、系统性和计划性,避免随意发文、重复发文、临时发文,从源头上防止越权发文、违法发文等问题,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同时,有利于统筹各方资源,明确承办单位、时间节点和责任要求,推动文件起草、调研、论证、审核、发布等环节有序衔接,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具体内容
2026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共安排项目1项,即《关于促进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的实施意见》。虚拟电厂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设施、可调节负荷等资源聚合起来,参与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响应和电力市场交易,对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制定该实施意见,旨在结合射阳实际,规范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项目准入、并网接入、调度运行、市场交易、价格激励、安全管理等制度安排,培育壮大虚拟电厂市场主体,促进源网荷储协同互动。起草过程中,承办单位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三、其他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着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统筹年度编制计划,有利于强化文件监管,确保各项制度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履行好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和备案审查等法定程序。对未列入计划但确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论证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按程序报经批准后调整计划。《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部署和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通过严格执行年度制定计划,进一步强化文件监管,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为射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