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必要时随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射阳信息公开网站(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zrzy.jiangsu.gov.cn/ycsy/)查阅本《指南》。 根据《条例》规定,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 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与分类: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政府公开信息的编排体系: 

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信息按“类别——年度——生成时间”的体系编排;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内容。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
/col/col16577/index.html;政府设立的公共查阅室位于县档案局,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通过以下公开方式获取已公开的政府信息:

①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②公告栏、电子屏幕等;

③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应向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于不同的行政机关职能分工不同,每一个行政机关依据其法定职责制作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机构职责可到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的“机构设置”目录内查阅,也可到江苏政务服务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专栏查询,网址为:http://ycsy.jszwfw.gov.cn/col/col125378/index.html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将根据掌握的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提供既有的政府信息,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信公开指南里下载电子版本。(《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下载附件1)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 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224300。

3. 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射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目,点击右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图标,进入信息公开申请表页面(网址为:/jact/front/main.do?sysid=24),按照申请须知,在线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6.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进行收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是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县城幸福大道26号(台阳 博雅苑写字楼A座8至10楼)(邮政编码:224300),办公时间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定执行;联系电话:0515-82323080,传真号码:0515-82323880。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